铁岭男子疯狂盗窃45块电动车电瓶,还拿走其中一失主6盒烟
编辑:admin 日期:2021-05-04 11:26:12 / 人气:
二三里资讯获悉,
2020年9月至10月间,邵某某在铁岭县、沈北新区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,价值共计人民币11788元。销赃后,赃款被其日常花销。
1、2020年9月4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李某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1409元。
2、2020年9月6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袁某1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525元。
3、2020年9月6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刘某1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1133元。
4、2020年9月20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刘某2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1409元。
5、2020年9月20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谢某1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1409元。
6、2020年10月7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任某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一台,价值人民币2345元。
7、2020年10月3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沈阳市沈北新区吴某家,欲盗窃院内电动三轮车里的电瓶时被发现后逃跑。
8、2020年10月3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沈阳市沈北新区于某1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、车内香烟六盒、现金人民币40元,价值人民币共计1068元。
9、2020年10月20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许某1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990元。
10、2020年10月20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冯某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525元。
11、2020年10月20日晚上,邵某某来到铁岭县许某3家院内盗窃电动三轮车内五块电瓶,价值人民币975元。
2021年4月7日,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认为,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依据相关法律判决如下:
一、邵某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。
二、责令邵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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