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注意!有关电动车、货车相关规定,快来get一下

编辑:admin 日期:2020-06-15 09:57:55 / 人气:

城市是我们的家园,
文明是城市的灵魂。
时时刻刻,我们要做文明人,
文明出行、安全到家。
近日
汨罗市交警大队向全市人民发出《守护文明汨罗城倡议书》。请牢记以下六条,为了城市文明,更为了个人安全。 汨罗交警正强力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,请主动配合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让文明交通之花开遍汨罗。
1
依法使用电动车、电动自行车
《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》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(免费注册登记)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下条件,经依法登记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。
1、必须获得国家强制CCC认证;
2、具有脚踏骑行功能;
3、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/h;
4、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;
5、电池电压不超过48v,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。
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“国标”的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制度,车主在申请临时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,可上路行驶,过渡期为3年。
2
驾乘车辆请系好安全带
驾驶车辆请带头并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,切勿乱停乱靠、逆行逆停、乱穿乱插、不压实线掉头、不占道行驶等;公交车停靠站点要依次排队、出租车应当在允许临时停车地点靠边上下客,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。
3
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
驾驶摩托车,请戴好安全头盔,车辆必须牌证齐全;不得安装晴雨伞、非法营运、违法载人载物;严禁闯红灯等。驾驶电动车也要佩戴好安全头盔。
4
文明出行,杜绝车窗抛物
无论您是步行、骑行还是驾车出行,请不要随手乱扔垃圾或“车窗抛物”;驾车遇红灯时,严禁闯红灯,严禁越线停车,绿灯亮时依次有序通过。
5
车辆礼让斑马线
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,应当避让。
6
货车遵守中心城区禁行规定
为有效缓解城区主干道的交通压力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自2020年5月15日起0时起,对汨罗市城区实行载货汽车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。
限行区域及时段:
1、城区以下区域范围所以道路全天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:G240国道以东(不含G240)、通江路以西(含通江路)、G536国道以北(不含G536国道)、汨罗江大道以南(不含汨罗江大道)合围区域。
2、城区以下区域范围所以道路每天早7:00至晚22: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:屈原大道以东(不含屈原大道)、通江路以西(不含通江路)、罗城大道以北(不含罗城大道)、汨罗江大道以南(不含汨罗江大道)合围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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