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化经开:一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“吃罚单”
编辑:admin 日期:2023-07-13 15:34:50 / 人气:
监督检查人员随即找到车主郑某,告知此行为违反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,对车主郑某进行了批评教育:“电动自行车应该停在规定的停放区域,这里是安全出口怎么能停呢!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?”随后,防火监督人员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,要求车主立即将电动自行车挪出安全出口处并停放到规定区域,并根据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,下发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依法对郑某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经教育后,郑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表示会引以为戒,今后不再将电动车停放于疏散通道内。
消防提醒:处罚不是目的,安全才最重要!请勿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,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下一步,大队将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和宣传力度,以提升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。